女員工懷孕想吐!去超商買酸梅「回來竟慘遭開除」 氣提告「公司拿2證據反擊」法院判決出爐

  • 2023-08-18 12:35

很多公司聘請員工,都很怕踩到地雷,尤其不少人會無故曠職,或是直接不來上班,在人力調度上也讓公司非常頭痛,只是有時候事情的狀況是怎樣,外界是難以確切得知的,日前就有一名沈姓女子,在台北某間資訊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孰料日前突然被告知「未達試用期標準」,更表示她利用上班時間去超商買酸梅,已經是明確曠職,最後決定資遣,讓沈女傻眼提告,如今判決出爐了。

圖片來源:《風傳媒》(示意圖)

據《ETtoday》報導,沈女在應徵上該職務後,約莫一個月後告知主管自己懷孕了,然而讓她意想不到的是,才說完自己懷孕,結果等到周末過後再上班,竟然就被通知資遣了,公司告知,因為有兩次曠職紀錄,所以才會資遣,但她喊冤,直呼第一次曠職紀錄,根本就和客戶在公司內開會,甚至還再吸菸區跟工程人員、助理討論後續狀況等,也都有留下LINE的紀錄,根本就沒有外出。

圖片來源:《媽媽寶寶》、《信誼基金會》(示意圖)

令人傻眼的是,第二次的曠職紀錄,是沈女遭資遣前一天,她因為懷孕身體不適,發現很想吐而去廁所,最後覺得去超商買包酸梅來舒緩一下噁心感,勞動局對照訪談紀錄,沈女也的確有拿出酸梅,證明孕後噁心的確需要酸梅,因此也不是無故曠職成立的理由,認定沈女已經告知懷孕,公司不但沒有營造友善孕婦的環境,甚至藉由各種理由解雇,按照調查來看,很難斷定「資遣跟懷孕無關」,認為涉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公司30萬元。

圖片來源:《ETtoday》(示意圖)

公司喊冤表示,除了兩次曠職外,同期的另外2名同事業績分別為54萬、16萬,沈女卻沒有業績,因此工作不適任而資遣,對此,高等行鄧法院強調,試用期是指「正式僱用前完成整個教育訓練必要,不宜任意終止僱傭關係」,並非讓雇主任意終止勞動契約,而且也必須要提出「考核不通過」的原因,加上公司的高層曾對沈女提交的3份工作日誌給予高度肯定,也很難認定沈女沒有完成考核,駁回上訴確定。

影片來源:TVB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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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Ttoday》《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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