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電梯!8旬老夫妻「每天步行上6樓」遭強制不准搭 鄰居曝內情:都怪這件事
畢大娘說,去年九月份的時候,我發現小屋陽台上有水痕。我打電話找到於法濱,想跟他商量商量怎麼一塊解決了這個事。但於法濱只回了我一句話。無論怎麼問他,於法濱都不吭聲。
而畢大娘口中的於法濱回她的那句話內容是:你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沒去問問房子陽台的事情?陽台是原來六樓業主自己封的,我家並沒有封陽台。言外之意是漏水這件事情不關他事。
畢大娘想了一會兒,回了於法濱一句:是不是你家沒封陽台,往我家漏水就是自然的合理的事情?但於法濱沒有回復畢大娘。畢大娘只好找到社區,讓社區的人幫忙調解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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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社區怎麼調解都沒有結果,畢大娘一氣之下就把於法濱給告了。可是法院卻沒有受理這起案件。後來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直到於法濱堅決不收畢大娘的電梯費這件事情發生。
畢大娘眼看於法濱不收自己的錢,於是就又找到了社區,向社區的相關人員反映了這件事情。後來畢大娘還找來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幫忙調解。於法濱在社區和派出所的共同調解下服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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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法濱還和畢大娘簽訂了所謂的責任自負書。於法濱說,畢大娘年紀這麼大如果坐電梯出了事故,他不應該負責,而是畢大娘責任自負。畢大娘想到能坐電梯就答應簽責任自負書。
社區工作人員和警察同志都簽了字。可是於法濱在後來變卦了,要求他們倆把單位的公章拿來並蓋上去才行。於法濱的這個說法讓社區工作人員和警察同志都大為惱火,因為公章事大。
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拿出來蓋章。這件事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畢大娘和於法濱之間的矛盾仍然沒有解決。於是就有了這樣的一幕:畢大娘雖是住戶,可唯獨只有她和老伴無法使用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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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畢大娘找到電視台求助這會兒時,畢大娘已經爬了二十多天的樓梯。畢大娘有電梯可以用時還覺得六樓不是很高,但沒有電梯坐的時候就感覺到非常累。可是累也沒有任何辦法。
然而,槽點還在後面。畢大娘在電視台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去到了七樓。但於法濱卻不在家,住在七樓的是於法濱哥哥。於法濱哥哥一開始還不想幫忙聯繫弟弟,而於法濱的態度更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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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台工作人員表明來意后直接掛了電話。電視台工作人員後來又去到了社區,輾轉聯繫上了於法濱,但於法濱還是拒絕溝通。而且於法濱這會直接回了老家鐵嶺,這下苦了畢大娘。
因為這件事情一直拖著的話,受到影響的還是畢大娘老兩口。這真是好人處處受刁難,壞人常逍遙在外的真實寫照。如今已經好幾年過去,不知道畢大娘老兩口有沒有再坐上電梯?
參考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