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電梯!8旬老夫妻「每天步行上6樓」遭強制不准搭 鄰居曝內情:都怪這件事

  • 2024-10-30 16:18

2019年6月,82歲的畢大娘帶著老伴一同住進了大陸瀋陽市大東區強晟家園。這個社區在大東區新東二街27號,周圍有好幾家商業廣場,算是處在了一個繁華之地的正中心,交通便利。

更為重要的是,這個社區有電梯房。畢大娘和老伴年紀都有些大了,腿腳不太靈便。以前畢大娘和老伴一直住在樓梯房裡,沒有享受過上下樓搭乘電梯的便利。但那會他們腿腳還行。

可隨著年齡逐漸增大,畢大娘和老伴越來越感覺到自己有些力不從心了。別說日常生活到底受到了多大的影響,就單單是每天出門進門的上下樓都要廢老大勁。兩位老人都很勞累。

爬樓梯是耗費體力與時間極大的一項活動。思來想去之下,老兩口最終決定購買一套帶電梯的可以坐電梯的二手房。最終老兩口看上了強晟家園裡的一戶住宅。雖然這戶住宅位於六樓。

但能夠坐電梯回家,六樓也就只是要比別人多等上那麼一會兒而已。剛剛搬進來的時候,老兩口都非常欣喜。相較於之前一直在爬樓梯,畢大娘和老伴都覺得不用爬樓實在是太方便了。

可好景不長,電梯只用了半年時間就「到期了」。要想再坐電梯需要交費。可能很多朋友會無法理解,電梯使用費不是包含在物業費了?怎麼還要額外交費?坐電梯竟然要繳費?

能夠問出前兩個問題的肯定是知道畢大娘老兩口坐的電梯是哪種類型;能夠問出最後一個問題的肯定不知道畢大娘老兩口坐的是什麼類型的電梯。其實畢大娘坐的電梯是要刷卡的電梯。

這種電梯在大陸南方地區一般只有中高檔社區才能看見,在一些很普通的比如沒有物業或者是前期有物業但後來沒有物業的社區,這樣的電梯並不存在。存在的是商場那種公共電梯。

這種公共電梯不需要再度進行身份驗證,想去哪樓直接按樓層就可以。但是沒有物業之後,如果電梯損壞了就需要業主們一起湊錢去修。不過,畢大娘住的這個社區已經沒有物業了。

電梯要繳費的情況通過張貼公告的形式告知給了社區內的所有住戶,畢大娘也看到了這個公告。但畢大娘覺得自己剛搬來這個社區不久,還不熟悉情況。於是就找到鄰居希望幫她代交。

這筆費用是300塊人民幣(約台幣1300)一年,不算貴也不影響到畢大娘老兩口。然而,鄰居卻告訴了一個畢大娘不好的消息。那就是負責收錢的那個人只收了她交的電梯費卻唯獨沒有收畢大娘的電梯費。

這意味著畢大娘可能要無法乘坐電梯了。果不其然,畢大娘手裡的舊卡(電梯使用卡)因為沒有升級而失效了。沒有新卡的老兩口就只能選擇爬樓梯上下樓。畢大娘一下子就懵了。

怎麼自己被區別對待了呢?於是畢大娘就找到了負責收錢的那個人,這個人叫做於法濱,是業主委員會裡的,在沒有物業便被業主們一同推舉出來專門管理社區內部大大小小事務的。

像電梯要交錢這件事情,就是於法濱在負責。於法濱收完大家的錢之後會交到社區,也就是說,於法濱和畢大娘一樣都是社區的業主。並沒有什麼特殊身份,但於法濱卻不收大娘的錢。

很明顯,於法濱和畢大娘杠上了。那麼於法濱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於法濱和畢大娘之間有沒有矛盾存在?答案是有的。畢大娘在住進社區不久就發現自家小陽台存在漏水的情況。

畢大娘說,去年九月份的時候,我發現小屋陽台上有水痕。我打電話找到於法濱,想跟他商量商量怎麼一塊解決了這個事。但於法濱只回了我一句話。無論怎麼問他,於法濱都不吭聲。

而畢大娘口中的於法濱回她的那句話內容是:你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沒去問問房子陽台的事情?陽台是原來六樓業主自己封的,我家並沒有封陽台。言外之意是漏水這件事情不關他事。

畢大娘想了一會兒,回了於法濱一句:是不是你家沒封陽台,往我家漏水就是自然的合理的事情?但於法濱沒有回復畢大娘。畢大娘只好找到社區,讓社區的人幫忙調解這件事。

但無論社區怎麼調解都沒有結果,畢大娘一氣之下就把於法濱給告了。可是法院卻沒有受理這起案件。後來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直到於法濱堅決不收畢大娘的電梯費這件事情發生。

畢大娘眼看於法濱不收自己的錢,於是就又找到了社區,向社區的相關人員反映了這件事情。後來畢大娘還找來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幫忙調解。於法濱在社區和派出所的共同調解下服軟了。

於法濱還和畢大娘簽訂了所謂的責任自負書。於法濱說,畢大娘年紀這麼大如果坐電梯出了事故,他不應該負責,而是畢大娘責任自負。畢大娘想到能坐電梯就答應簽責任自負書。

社區工作人員和警察同志都簽了字。可是於法濱在後來變卦了,要求他們倆把單位的公章拿來並蓋上去才行。於法濱的這個說法讓社區工作人員和警察同志都大為惱火,因為公章事大。

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拿出來蓋章。這件事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畢大娘和於法濱之間的矛盾仍然沒有解決。於是就有了這樣的一幕:畢大娘雖是住戶,可唯獨只有她和老伴無法使用電梯。

到畢大娘找到電視台求助這會兒時,畢大娘已經爬了二十多天的樓梯。畢大娘有電梯可以用時還覺得六樓不是很高,但沒有電梯坐的時候就感覺到非常累。可是累也沒有任何辦法。

然而,槽點還在後面。畢大娘在電視台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去到了七樓。但於法濱卻不在家,住在七樓的是於法濱哥哥。於法濱哥哥一開始還不想幫忙聯繫弟弟,而於法濱的態度更惡劣。

在電視台工作人員表明來意后直接掛了電話。電視台工作人員後來又去到了社區,輾轉聯繫上了於法濱,但於法濱還是拒絕溝通。而且於法濱這會直接回了老家鐵嶺,這下苦了畢大娘。

因為這件事情一直拖著的話,受到影響的還是畢大娘老兩口。這真是好人處處受刁難,壞人常逍遙在外的真實寫照。如今已經好幾年過去,不知道畢大娘老兩口有沒有再坐上電梯?

參考來源:搜狐

Click to show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