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女子賣婚救父「為夫家生3子女」拋下一切重拾自由 與國父獨子「相戀13年分手」子孫成器85歲安詳離去
戲劇化的一生!
1912年,藍妮出生於澳門的一個苗族大家,祖上原籍雲南昆明,屬苗王後裔。祖父藍和光是前清舉人,曾任廣東香山縣知事,在十年前因丟了官職舉家移居澳門從事實業經商,經過數年努力,居然闖出了名頭,待藍妮出世後,藍家已經家大業大。
想必會覺得藍妮這個名字聽起來有點奇特可愛,但她其實有個比較正經的名字,叫藍業珍。之所以叫藍妮是因為在讀書時被同學起綽號「爛泥」,但藍妮也不生氣,後來大家叫慣了,藍妮乾脆就把綽號「爛泥」諧音成「藍妮」,此後一生別人就基本上只知她叫藍妮。
藍妮的家庭除祖父比較傳統外並不封建,父親藍世勛留過洋,母親方淑貞又是名門閨秀,所以藍妮從小接受了比較開明的教育,遷居上海後,11歲時入南京惠文中學讀初中,13歲進南京暨南女中,15歲回上海,升入智仁勇女子中學讀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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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這一切一直美好下去,藍妮的未來會是一個平穩幸福的局面,甚至她會像許多名門閨秀一樣不為後人所知,但是突如其來的磨難讓她猝不及防,以至於她的人生在歷史上留下傳奇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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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父親藍世勛與好友陳保初外出商辦,途中遇襲,好友陳保初不幸離去,父親藍世勛撿回小命,但因親睹友人慘況,回到家中已精神失常,時而恍惚驚悸,喪失工作能力,遂撤去了稅務局長的工作,只能長期在家休養,整個家庭一下子陷入坐山吃空的狀態。
後來藍世勛想起當年借出二十萬兩銀子給一位兄弟未討回,便領兩個老僕去香港討債,奈何這位兄弟欺他有精神問題不認賬,飯都不留就將藍世勛打發走。悻悻而回後,途中兩位隨行老僕見利忘義,又將藍世勛看病費用全部捲走,經多番打擊,回到家時藍世勛已精神崩潰,幾年下來錢花去不少,病卻一點沒好。
到了1929年,藍家已難以應付日常開銷,18歲的藍妮被迫中途放棄學業,迎來了人生第一次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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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財政部次長的兒子李定國向藍家提親,答應婚後每月會津貼藍家100元,藍妮的母親一向開明,但也不得不甘於現實接受了這個優待條件忍痛「賣女兒」。
對於母親主張的「賣婚」一事,藍妮並不反感,每每想到父親病重,兩個弟弟尚在年幼,她就更能體諒母親的難處,出於家庭責任,藍妮同意了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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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嫁入李家後,藍妮並未享受到半點豪門幸福。李家是封建的漢族官僚人家,府中對兒媳的清規戒律極多,藍妮一直被限制自由,加之李家認為藍妮是買來的,而且每月還要白給一百元,就肆無忌憚地招呼藍妮作傭人使喚,甚至家裡的僕人都不時調侃她幾句。藍妮在家受慣母親疼愛,在學校深受同學喜歡,哪曾受過這樣的氣,但為家庭和睦,藍妮亦甘於委屈,處處忍氣吞聲力求避人口舌,希望李定國早日熬出頭自立門戶。但不想李定國為人風流浪蕩胸無大志,倚仗家庭富有,整天只懂吃喝玩樂不思進取,藍妮屢勸不改,結婚5年,就連想談點什麼也好似陌生人一樣。
在過日子的男人身上看不到希望,這讓藍妮對這段婚姻徹底絕望。
1934年,已經為李家生下三個孩子的藍妮不甘繼續當「生育機器」,毅然捨下一兒兩女正式向李定國提出離婚,委託大律師吳凱聲出面調解,本想爭取點贍養費,但身為財政部次長之子的李定國卻一分都不想給,最後藍妮被凈身出戶。吳凱聲當時出於同情問藍妮:「你離婚後怎麼打算?」藍妮無奈地回答:「我身上現在還有幾百塊錢,用完以後,就去投黃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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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的藍妮才不到23歲,離婚沒有什麼捨不得的,唯一捨不得的就是三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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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李家後,為了生存,藍妮揣著幾百塊錢獨自一人來到了上海,幸虧讀書時人緣不錯,得到了許多同學的關照。藍妮拒絕了同學的建議去當女工或者再嫁,她開始憑藉自己的智謀與手腕涉足上流社會,頻頻出入各種交際活動,以一個女人的身份插話於男人們的公事與商業,不禁讓一些男人對她刮目相看,因此結識了不少社會精英,很快成為了上海有名的交際花。
不得不說,出身少數民族的藍妮天然沉魚落雁,眼睛有一種迷人的混血藍,皮膚白皙得吹彈可破,即使生育了三個孩子身材也未見臃腫,反而欲顯成熟。在十里春風的上海洋場,很難不被男人側目,但她有自己的矜持,得了別人的殷勤又始終保持不遠不近的距離,就連四公子之一的張少帥都曾痛心與這位美人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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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感情的世界如此奇妙複雜,再矜持的人,也難逃一見鍾情。
1935年暮春,藍妮在同學的一個家庭宴會上與海歸的孫科對上了正確的眼神,立馬墜入了愛河,孫科也對藍妮展開了瘋狂的追求。
孫科來頭非常大,是孫中山先生唯一的獨子,民國的四公子之一,時任國民政府立法院院長。藍妮對孫科的身份和談吐學識都毫無抵抗力,但問題在於孫科已有正室陳淑英,而且陳淑英還為他生下了四個孩子,彼時正因水土不服而回澳門養病。考慮到民國的法律不再允許一夫多妻制,藍妮一時間不敢答應孫科的追求。
孫科看出了藍妮的顧慮,於是假借事務繁忙為由,聘請藍妮為私人秘書,協助辦理公私事務,這個主意雖然有點浮誇,但似乎很稱合藍妮的心意。此後藍妮與孫科同住一起,公開出席了各種公私場合,但很不愉快的是,一位不速之客在這時登門,她並不是孫科的原配,而是孫科的情人嚴靄娟。
嚴靄娟在江浙一帶屬於大戶人家的女兒,是孫科的前任秘書加情人,已經發生了四年的「辦公室戀情」。此時的她身懷六甲,孫科一個交代都沒給就與藍妮相好了,所以她要上門討說法。
藍妮一時間夾在兩人中間進退兩難,但她不打算撤退,而是很巧妙地勸退了嚴靄娟,並答應後續會勸說孫科補償她一筆費用。同時,她也意識到,嚴靄娟的今天,或許就是自己的明天,所以她要求得到名分。
孫科答應了,但為避社會輿論,兩人沒有正式的婚禮,也沒有正式的手續,只是私下擺了四桌酒席請宴同事,並立下親筆字據由藍妮保管。
我只有原配夫人陳氏與二夫人藍氏二位太太,此外決無第三人,特此為證,交藍巽宜二太太收執。
席間孫科滿面春風,戲言道:「我這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啊!」確實,一個在家替他照顧孩子,一個在身邊照顧他,人生好不得意。
孫科對藍妮非常上心,同年在上海花2萬元買了一幢花園洋房贈予藍妮,兩年後又與藍妮生下一女,取名孫穗芬。在後來藍妮蒙冤被戴笠關進監獄,孫科更是以辭職要挾奮力相救。
有人曾不解問藍妮,孫科美女見得多了,為何獨對她痴情,藍妮得意坦言:「比我漂亮的女人有得是,但我有頭腦。」
1937年秋抗日打響,上海失陷,南京危在旦夕,藍妮與孫科共赴重慶。在這裡藍妮見識了不少高層領導人,還與鄧穎超成為了畢生朋友,同時也與孫科度過了一段共患難的難得時光,但這樣的烽火歲月並不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