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女友過世!我3年後「決定和新女友領證結婚」 突然「手機一亮」我果斷放棄登記了

我的人生不平坦,一直都是磕磕碰碰。在我還小的時候,父母就永遠的離開了我,是奶奶把我撫養長大的,現在我長大了,奶奶也老了,在我20歲的時候,奶奶也去世了,我就變成一個無依無靠,沒有親人的人了。

示意圖來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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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遇到了一個女孩,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她為人善良,脾氣好,我就去追求她,她也不嫌棄我沒有親人,不嫌棄我的窮,我們就在一起了,我也很愛她,把她當做世上唯一的親人,之後發展的差不多了,女友帶我回家見他的父母,岳父岳母他們為人也很好,知道我是個可憐的孩子,是個不幸的孤兒,也不嫌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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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岳母表示,女兒如果認定了我,就同意我們兩個在一起,只是看我願不願意入贅到她們家裡,畢竟女友是家裡的獨生女,但是我家裡也只有我一個獨苗,所以我不想入贅,我想憑藉自己的本事給女友一個家,因此我拒絕了,表示如果生了小孩,可以一半從父姓、一半從母姓,他父母也沒有說什麼,我們還是依然再交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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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到了買房子的時候,她父母給了我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加上我和女友的一些積蓄,我們付了房子的首付,打算之後就結婚,沒想到,女友在這時突然生病了,檢查出來居然是癌症晚期,最後沒有救治成功就去世了。女友的去世給我沉重的打擊,對岳父岳母的打擊也很大,我跟岳父岳母說買的房子可以一起住,可是他們拒絕了,說我等以後娶親了再用,但是我根本沒有想再找一個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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