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秒被檢舉2次!阿伯無奈喊冤「轉彎有打方向燈」申訴被駁回 網友一看罰單笑「才4200很便宜了」

雖然說在馬路上行走、行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過有些用路人沒有注意,就會被警察、民眾檢舉,吃上罰單可說是跟荷包過意不去,不過日前就有一名網友透露,他開車上路的時候,幾乎都有照規則在行駛,孰料卻收到檢舉的罰單,而且短短的43秒內,居然被開了2張,金額高達4200元,讓他大喊實在吃不消,更質疑明明才相隔不到1分鐘,怎麼可以連續檢舉,因此向監理站申訴,更有不少網友替他打抱不平。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Advertisements



據《ETtoday》報導,彰化北斗鎮有一名林姓男子投宿,日前連續收到2張罰單,但是自己印象中,上路的時候都是照著規定在走,懷疑怎可能會被檢舉,結果一開才發現,居然是因為「未全程打方向燈」,更誇張的是,這張罰單在43秒內又被檢舉,馬上又吃上另一張罰單,才不到1分鐘的時間就要付出4200元的代價,讓他直呼實在不合哩,把整個罰單PO上網路喊冤,引起網友看法兩極。

Advertisements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ETtoday》



有不少網友認為,「本來就是要方向燈打到底,啊自己想要省時間,自然要繳錢吧?」、「雖然說是違規在先,但我覺得40多秒就罰2張,是不是違反比例原則啊?」不過原PO也表示,「方向燈說要打完整才行,這個我就不知道,因為我打了方向燈,車子就會自動回彈,每一台車都這樣啊!開車開了40年,第一次遇到!」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Advertisements



從網友PO出的罰單中可以看到,其中一張罰單的路段在員林平面道路,另一張罰單則是在西濱快速道路開出,兩邊相距不到1公里,也讓很多網友替他喊冤,不過彰化警方表示,其實2張罰單開出的理由不一樣,其中員林路段開罰理由是「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而西濱快速道路則是開出「行駛快速道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因為檢舉的影片明顯,警方也只能依法行政。

圖片來源:《Yahoo奇摩新聞》

Advertisements



不過也有網友坦言:「其實在路上很常看到,很多人提前關掉方向燈!」、「要等車道變換完畢才能關燈,不是常識嗎?」、「會不會是車子的問題?不過我爸也很喜歡打燈示意一下就關掉,說要省電,哪有差那幾秒啦!」

影片來源:東森新聞 CH51



哎呀大家在路上一定要注意這些小細節,不要讓荷包哭哭了!



Advertisements

文章未完,前往下一頁繼續閱讀

下一頁

1/2

Advertisements

編輯精選推薦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