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後「女兒被銀行催債」 女兒反問「怎麼證明他是我爸?」法院判決出爐
因為剛改了名字,取錢必須要本人到場。
本來就心煩意亂的鄧漢林徹底爆發,他在銀行大廳里大聲質問,老父親現在在醫院裡躺著,怎麼來取錢?但沒有本人,錢就是取不出來。
鄧漢林見事情沒法解決,他一氣之下用小推車將父親推到了銀行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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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木板車上奄奄一息的鄧錦芳,銀行里所有人都不敢大聲喘氣。
老人來了錢就可以取出來,但在等待的過程中老人病情加重去世了。這件事情中銀行一直按規矩辦事,但一些規矩確實有些不近人情。
最終銀行出於人道主義賠償了鄧漢林一家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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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小陳與銀行糾紛
證明身份有時非常的困難,但一般都是有關部門要求個人證明身份,還是第一次聽說個人要求銀行證明身份,可能銀行也從來都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反問銀行的小陳並不打算替父親還這筆銀行的貸款,但沒想到銀行直接將她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銀行方面表示,
小陳作為陳某的女兒,合法的繼承人,有義務替陳某償貸款。
通過銀行提供的資料也能夠證明,老陳確實在銀行有一筆5.8萬元的貸款沒有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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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陳認為,
自己和媽媽根本就不知道老陳欠債的事情,這筆錢花在哪裡她們也一概不知,這樣一筆錢為什麼要算在她們母女的頭上呢?
銀行從繼承的角度上考慮,認為作為女兒,小陳應當替父償還,而小陳的媽媽和老陳是夫妻,老陳欠的錢是兩個人的共同負債,也應該承擔還款的義務,但銀行的主張卻並沒有的到法院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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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定小陳母女沒有義務償還老陳的這筆負債,
這讓所有人都不理解,難道銀行真的需要證明老陳是小陳的父親嗎?
法院判決的理由自然沒有那麼簡單,小陳母女之所有不需要承擔債務,主要是因為母女倆對老陳這筆欠款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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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能證明這筆錢是陳某夫妻的共同財產,證明這筆錢花在了家庭建設上面。
小陳是陳某的繼承人,但陳某並沒有留下任何財產讓小陳繼承,小陳自然也沒有義務承擔父親的債務。銀行可以清算老陳的遺產來還債,但不能直接找到小陳頭上。
遺產和欠債有著非常複雜的情況,並非一言能夠說得明白,但小陳要求銀行證明「我爸是我爸」讓很多人產生了共鳴。在日常生活有還有很多不合理的流程需要更改,只有這樣才能讓老百姓更加便捷的處理問題。
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