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國母!原配照顧公婆30年「幾乎見不到老公」 成全丈夫娶小三「與她互稱姐妹」忍讓一生卻創造歷史
推翻滿清政權、建立中華民國的國父孫中山,提起他的婚姻,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總是他與宋慶齡女士的革命情感,兩人不但是風雨同舟的夫妻,更是共存亡的革命戰友。然而在宋慶齡之前,卻有一位忍讓一生、功不可沒的女子,她就是孫中山的原配:盧慕貞。
在宋慶齡之前,孫中山先生還有一位原配妻子叫盧慕貞,這位妻子與孫中山生活了30年,她身上具備傳統婦女的勤勞、正直、善良、慈愛和深明大義的優良美德,更是一位對丈夫堅貞不渝,默默奉獻的偉大女性。
盧慕貞出生於1867年,老家是廣東省珠海市金鼎鎮外沙村人,父親是盧耀顯,她是家裡的長女。
盧耀顯是與孫中山的哥哥孫眉一塊在檀香山做生意的朋友,有一定的文化,生意也小有成就,而且思想開明。
在父親的影響下,雖然出生在舊時代,接受的是封建禮教,纏小腳的盧慕貞,為人熱情,做事勤快,心地善良,並擁有好手藝。
當年的秋天,孫中山因為看到當地百姓將自己對腐朽清王朝的反抗寄托在神像身上,非常憤怒。最後他與陸皓東搗毀了村廟神像。
這件事激怒了當地百姓,並揚言要抓他們見官,有人將這件事情告訴了孫中山哥哥孫眉。
孫眉聽了後,也覺得弟弟做得有點過分了,就給孫中山帶信說自己有事情找他商議。
孫眉將孫中山在檀香山留住了幾個月,一來平息一下村民的怒火;二來準備給他尋找一門親事。
1885年5月,19歲的孫中山與18歲的盧慕貞通過父母的包辦,在翠亨村結婚了。
兩家可謂是門當戶對,孫、盧兩家相隔數里,而且孫眉與盧慕貞父親也有交情。
舊時代婚姻都是父母包辦的,結婚前,不見面,入了洞房,掀開蓋頭才能見第一面,這時不管願不願意,也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了。
當盧慕貞看到孫中山高大偉岸的身軀,儀錶堂堂的相貌後,非常滿意;
而盧慕貞身材矮小,自幼纏足,是一個相貌平平的舊時代女子,不過因為是父母之命,孫中山也沒有反對。
就這樣兩個人在結婚三個月後,孫中山就去香港中央書院求學了。
比如,孫中山的父親年老多病,兒媳盧慕貞不辭辛勞,每日端茶送飯,侍奉湯藥,在病重臥床不起時,更是不離病榻。
婚後數年,公公婆婆身上穿的衣服鞋襪都是出自盧慕貞之手,雖然,孫中山經常不回家,但每次回家,盧慕貞總給他準備一套新衣服和鞋襪。
有一次,孫中山帶一位基督教洋人牧師到家裡談話,父母看到是一個外國人,滿嘴什麼自由平等的,就有點反感。
盧慕貞考慮到洋人牧師是丈夫請進門的客人,如果照顧不周,駁了丈夫的面子不好,就勸說公婆,不要難為客人,又熱情款待牧師。
牧師對盧慕貞讚不絕口,一直到走後都誇讚孫中山娶了一位賢惠的妻子。
一位舊時代的裹腳的女子,不僅體諒丈夫,還能為丈夫分憂,真是難能可貴。
1891年10月20日,盧慕貞與孫中山結婚七年後,兒子孫科在翠亨村誕生。
1892年7月孫中山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績從香港西醫書院畢業。
同年孫中山對故居進行了重新設計建設,並在澳門,廣州等地行醫治病,常住在家中。1894年,長女孫娫在翠亨村出生。
在行醫過程中,孫中山結識了一批反對腐敗無能的清政府的愛國志士,他們有共同的目標,就是推翻舊社會,建立新社會,復興中華民族。
在翠亨村這段時間裡,孫中山大部分時間在潛心謀求救國之路,家人的生活全是盧慕貞在照料。
盧慕貞從來不埋怨,對孫中山更是在生活上給予細心地照顧,感情上給予溫柔貼心的關愛。
1894年10月,孫中山在檀香山創建了興中會,並公開反對清政府,高舉革命大旗。
1895年10月26日,孫中山和陸皓東在廣東召集革命義士,並領導發動了第一次廣州武裝起義。
廣州起義失敗,孫中山等人成了清政府通緝的要犯,孫中山逃到日本。
1895年12月,孫中山從日本橫濱到檀香山,立即前往茂宜島,與盧慕貞和兒女團聚。
1896年6月,孫中山因革命工作要離開檀香山,辭別家人奔赴歐洲進行革命宣傳。
1896年11月12日,孫中山和盧慕貞的第二個女兒孫婉出生,而且和孫中山同月同日出生,這時的孫中山正被關在英國倫敦,因為清廷駐英公使申請囚禁了他,後被假釋出獄。
得知消息的孫中山非常高興,但是,為國為民的他不能陪在妻子女兒旁邊,只能在遠方英國送上父親遙遠的祝福。
直到1906年,盧慕貞都在檀香山度過,這期間孫中山也回來過,但是革命事業不允許他享受這普通人並不算奢侈的天倫之樂。
在檀香山的12年間,盧慕貞和孫中山見面的時間加起來不到半年,總是匆匆而來,又匆匆而去。
盧慕貞獨自一人養育著三個孩子,沒有一點埋怨,也不知道丈夫在外邊的事業影響有多大,她只知道丈夫不是一位平庸的人,做的是大事情這就夠了。
1906年,孫眉經營了數十年的農場,宣布破產,為了支持兄弟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將最後的牛連帶著牛犢一起賣掉了。
1907年,除了留下孫中山長子孫科繼續求學外,孫眉帶著一家老小和盧慕貞的兩個女兒,一塊移居香港,租房居住。
自從跟了孫中山後,沒有過上幾天安穩日子,不是逃脫清政府的通緝,就是因為生活所迫,只能不斷顛沛流離,想到此時,盧慕貞不知不覺間落下淚來。
再怎麼傷心,也要堅持下去,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家人團聚的一天。
孫中山革命成功,盧慕貞回鄉安居
到了香港後,條件異常艱辛,經常缺吃少喝。1910年7月,孫中山的母親楊氏去世,這時的盧慕貞聽說孫中山在檳榔嶼,就帶領兩個女兒去尋找。
在南洋一家人團聚之後,孫中山看到妻兒再想到剛離去的母親,悲上心頭,淚流不止。但妻子盧慕貞並沒有過多地抱怨香港拮据的生活,而是不斷勉勵丈夫,要堅持完成自己的革命事業,相信他一定能革命成功,儘管她不清楚什麼叫做革命。
1910年12月6日,南洋殖民當局以「妨礙地方治安」 為由,勒令孫中山出境。
短暫的相聚後,又面臨著分開,孫中山繼續到歐美籌集革命的資金,而盧慕貞母女3人,繼續在檳榔嶼居住,由南洋華僑革命黨人提供生活費,生活依舊很拮据。
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發,並取得成功。正在美國募捐資金的孫中山從報紙上得到消息後十分高興,他準備回國組建新政府。
回國途經南洋檳榔嶼時,與妻子盧慕貞和兩個女兒相聚,短暫的停留後,又匆匆離開前往上海。
同年12月29日,孫中山被推選為臨時大總統。
1912年1月 1日,孫中山到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第一任大總統。
1912年2月20日,盧慕貞攜帶孫科、孫娫、孫婉到南京與孫中山相聚。
他們在南京居住了一個月,期間,盧慕貞悉心照料孫中山的生活起居。
她不願意拋頭露面,面對經常到訪的中外來賓,時常被邀請參加的政治活動,即使孫中山陪伴左右,還是讓盧慕貞非常不習慣。
孫中山對盧慕貞不但沒有嫌棄,還時常關心她。可是盧慕貞還是嚮往家鄉那種平淡,與世無爭的生活。
1912年3月25日,她將三個孩子留在南京,自己獨自回到老家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
1912年4月1日,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同年5月攜帶兩個女兒回到家鄉,並與家人,妻子團聚。
在家鄉逗留了幾日後,就帶著妻子盧慕貞和兩個女兒到全國各地考察。
因袁世凱邀請商議鐵路建設計劃,同年8月18日,全家北上,一路參觀遊覽了沿途風景,這是盧慕貞最難得的一段時間。
孫中山二次革命,盧慕貞同意離婚
1913年3月20日晚,發生了「宋教仁慘案」,孫中山發起了反袁鬥爭。
1913年7月,由於討伐袁世凱的「二次革命」失敗,不得不再次流亡日本。
而盧慕貞只好來到澳門,投奔孫眉,這時的孫科,孫娫已經在美國求學,身邊只有小女兒孫婉。
但是,不幸的事情降臨到了盧慕貞身上,1913年,年僅20歲的孫娫因患腎疾離去。
盧慕貞受到巨大的打擊,非常傷心,終日以淚洗面。為了排解心中的憂傷,在家人的勸導下,她信奉了基督教。
盧慕貞在孫中山成為大總統時,覺得自己沒有文化,長相也不出眾,又不喜歡拋頭露面,無法替丈夫分憂。
時常提起讓孫中山再續一位,來幫助他,舊社會有納妾的習俗,但是,每次都被孫中山拒絕了。
當孫中山遇到了宋慶齡後,由於多年流亡海外,宋慶齡作為孫中山的秘書,一直任勞任怨地陪伴左右,無微不至地支持他,並且在革命事業上志同道合。
最終,兩人衝破世俗觀念走到了一起,但是,孫中山要想與宋慶齡結婚,必須先與盧慕貞離婚,因為孫中山和宋慶齡都是基督徒,基督教要求一夫一妻。
當他將這件事告訴盧慕貞後,沒想到盧慕貞欣然同意。1915年9月1日,盧慕貞遠赴日本,在孫中山寓所,當著革命黨人胡漢民,朱執信等人的面,簽訂了離婚協議書。
並表示:「孫先生一直為革命事業奔走四方,辛苦異常,而自己又不能陪伴左右,幫助他分憂,現在有了知己佳人,能照顧在身邊,還可以協助他完成革命事業,自己也就放心了,自願同意離婚。」
離婚後的盧慕貞依然住在澳門,她和孫中山之間也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孫中山經常給盧慕貞寄送一些生活費,問一下家庭情況,身體狀況。
盧慕貞家裡有什麼事情,也給孫中山去信,徵求意見,孫中山每次都必回。而且兩人也是夫妻間的稱呼,沒有變化。常稱呼「科母鑒」、 「盧夫人鑒」;自稱「科父」、「德明」(是孫中山結婚後在家族中排德字輩,夫妻間稱呼)。
盧慕貞與宋慶齡互敬互愛,以姊妹相稱。孫中山還帶宋慶齡一起去看望過盧慕貞。1924年,她們在廣州,還一塊合影留念。
盧慕貞對孫中山也同樣懷著深情,默默地支持他的事業。1924年初,孫中山在廣州創建黃埔軍校,盧慕貞還將養女的丈夫送去,後來又動員村中10多位青年報考黃埔軍校。
孫中山走後,盧慕貞一直住在澳門,並按照孫中山遺願,一直關心國家存亡的命運。
經常為家鄉修建學校捐款;抗日戰爭爆發後,捐錢捐物抗日;還將自己澳門的居所作為聯絡點,給予各方面支持和幫助。
1952年9月7日,盧慕貞在澳門病逝,享年86歲。
她的一生不爭不搶,卻輔佐丈夫寫下近代歷史上重大的一頁,並且贏得了大家的敬重,實在不枉此生。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