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剩下2秒!新北路人「小跑步過馬路」遭警開罰 原因曝光「2派吵翻天」
一名女子趕在行人號誌剩下最後兩秒時,快步跑過馬路,沒想到竟被警察當場開罰,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許多人都表示不解為何「綠燈過馬路」也違法,如今就有人出面解釋,讓大家都驚訝不已。
圖片來源:臉書社團「爆料公社」、《ETtoday》
據《ETtoday》報導,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一起特殊的開罰案件。一名女子在延平街、延和路口的商店購物後,看到人行道號誌只剩2秒,情急之下小跑步穿越馬路。殊不知,這個看似無害的舉動,立刻引來停等紅燈的警察注意,隨即將她攔下開立罰單。
事後當事人的親友將行車紀錄器畫面分享到網路社群,只見警方以「大家都停止了,只看到妳一個人在跑」為由,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開罰。他好奇問大家,為何闖綠燈也會被開罰,結果就有網友直呼:「終於有人罰這項了!」但也有網友困惑不已。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第二項規定,當「行走行人」的綠色燈號開始閃爍時,若尚未進入道路者,就禁止跨入。網路上對此事件反應兩極,有網友大讚警察執法認真,認為行人闖綠燈跟闖紅燈同樣危險。但也有人覺得警察太過嚴苛,認為相比那些看到閃爍綠燈還慢慢走的路人,至少她還跑步趕快通過。這起事件也意外教育了許多民眾認識到,原來在行人號誌閃爍時,如果還沒走到路上,就不能再踏出:「應該很少人知道這個規定吧?」、「天啊!原來閃爍綠燈不能跨出去?」、「這下虧大了!」、「以前都不知道這規定!」、「現在知道要乖乖等下一個綠燈了!」、「超傻眼!原來一直都誤會法規了!」
影片來源:東森新聞 CH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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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