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要孫子!婆婆聯手兒子「把媳婦趕出門」 她斷聯33年「提告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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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因有公開儀式且有2名以上證人在場,符合當年婚姻法規定,具有婚姻關係。但經過審酌之後,考量雙方已33年毫無往來,且主觀上已無維持婚姻意願,終於判准這對夫妻離婚,結束這長達33年的夫妻鬧劇。


既然無益維持婚姻,當初就該好好離婚,而不是把孩子抱走又斷聯,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種煎熬啊⋯⋯。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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