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親「生前預立遺囑」4500萬贈長子 「兩女兒靠一招」成功替自己留後路
繼承財產是每個人都會碰到的人生課題之一,近日有一起案例值得省思,一位父親生前預立遺囑把所有遺產都給長子,家裡另外兩女兒靠著一招成功替自己留後路,堪稱人生贏家。
示意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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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報導,陳阿公的老伴過世多年,有兩女一子,阿公過世後生前曾預立遺囑,要把4500萬元財產全贈與長子,其他兩女兒聽到後,靠著一招成功替自己留下退路。
原來是陳阿公的兩個女兒以「特留分受侵害」為由,訴請扣減遺贈財產,照理說阿公的三名子女應繼分各1/3,特留分則是應繼分之1/2即1/6,因此換算下來女兒各可以得到750萬元,亦即(4,500萬元×1/6),且這部分不必課徵贈與稅,經法院判決長子應將特留分部分返還其他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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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應繼分就是共同繼承時,各繼承人對於遺產的一切權利義務所得繼承之比率,因此當繼承人僅有一人,應由其全部繼承,不存在應繼分的問題,如為多人的話,此時自需有分配之比率,以資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