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閨蜜去吃火鍋!我請客「花了2110元」 剛到家「就看到她轉帳數目」說:不能讓你虧大了


前兩天,我和閨蜜出去吃火鍋,兩個人一共花了2110塊錢,這錢是我付的,回來以後我就收到她的轉賬,1055塊錢,我很奇怪,說好這次是我請客,幹嘛給我轉錢?

閨蜜說:這次吃太多了,不能你一個人付,你虧大了,收著吧。



Advertisements

她非要給,我說那你給我1000塊就好了,湊個整數。她說親姐妹也要明算賬。

這次的開銷比起我們以前的消費,的確高了不少,因為選了一家消費較高的店,平時我們一起吃的飯,兩個人不會到1千塊錢,原本說好這次是我付錢,因為上次吃飯是我閨蜜請的,我沒想到她非要把錢轉給我。



我和我閨蜜12歲就認識了,當時還在讀國中,一直到現在,我們大學畢業5年的時間,依舊是最好的朋友。

但儘管如此,我們在經濟上依舊分得很清楚,不管是出去吃飯,還是平時的往來,該aa的基本aa,就算欠一塊錢都會堅持要還給對方。


Advertisements

文章未完,前往下一頁繼續閱讀

下一頁

1/2

Advertisements

編輯精選推薦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