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監視器猛拍!台南女「狂吞13張罰單」崩潰提告 法官全判撤銷

台南市交通局指出,影片中車牌、車型及地點皆清晰可辨,為直接拍攝所得,無造假疑慮。而且,監視器設置於騎樓等公共空間,拍攝內容僅涉及車輛行駛軌跡,不涉及私密事項,難謂侵犯隱私權,因此不能以隱私權為由否定其證據能力。

圖片來源:TVBS新聞網


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檢舉人在鄰居家門口裝設監視器、持續蒐證交通違規行為,並取得車牌等個人資料的做法,與所舉發的違規情節相比,對當事人的隱私權與行動自由造成過度侵擾。這種長期監視的方式已超出合理範圍,不符比例原則。因此,法院認定這類檢舉證據不應採用,最終撤銷原處分。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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