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無緣不聚,無債不來!」夫妻還完這幾種「債」,就離歸去不遠了

弘一法師說:「這輩子你最愛的人,就是上輩子最愛你的人,來的都是『債』,要還,還要還得乾乾淨淨,離開就是還清了。」陌生的兩個人從相識相愛,到結為夫妻,皆是緣分使然,但緣分有善緣,也有惡緣,絕非無緣無故的結合。有的夫妻能相濡以沫、理解扶持,一生順遂幸福;可有的好像仇敵,爭吵不休、相互折磨,把日子過得雞飛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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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無緣不聚,無債不來。」都是夫妻,差異卻如此之大?實則是因果。兩個原本陌生之人,能相遇、相愛又相殺,皆是前世有所糾纏,彼此相互虧欠,才結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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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仇未報,結為夫妻。

夫妻兩人的相遇,是因為過去的因果牽引,無非是欠債還債的關係,債還完了,自然就會分開了,沒還完的,還會繼續還。有的夫妻日子過得雞飛狗跳,互相傷害折磨,好像仇敵。這或許是上輩子做了虧欠對方之事,結下了「仇」,有的「仇」淺,還完便散了離婚,有的「仇」深,需長時間相互折磨,直至債盡方能離開。


就拿我鄰居李叔夫婦來說,他們結婚多年,一言不合就大吵大鬧,摔東西是家常便飯,甚至有幾次還動了手。朋友老張曾懷疑妻子出軌,偷偷查看她的手機,被妻子發現後、鬧得不可開交。而妻子呢,也總在親友面前數落老張的不是,把家裡的那些事,抖得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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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夫妻間之所以像仇敵,或許就是上輩子結下仇怨。有的夫妻之間「仇」相對淺些,感情在一次次爭吵中消磨殆盡,但也有「仇」深的,儘管多次提離婚,可要麼因為孩子,要麼因為現實因素,一直沒能離成,過了20幾年依舊相互折磨。


欠錢未還,結為夫妻


現實中,因錢結緣的夫妻、也不在少數。我有個同學,和她老公剛結婚感情很好,婚後一年,她老公好像變了個人,偷拿家裡積蓄去賭,還用她的身份證去借高利貸,甚至把他們唯一的房子都抵押。等她發現時,家裡已經負債纍纍,她整日以淚洗面、生活陷入了絕境。後來她老公意外去世,她才恍然覺得,也許上輩子就是自己欠了老公的錢,這輩子才會遭遇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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